面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县看守所安全和秩序稳定,杜绝各类事故发生,2022年3月22日,甘谷县人民检察院蒋卫东副检察长带领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对甘谷县看守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

在甘谷县看守所,蒋卫东副检察长详细听取了县看守所所长王彦武、带班领导武中意等领导对于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介绍。就开展好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蒋卫东副检察长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县看守所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及时向管教民警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教育引导管教民警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防护,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意识。驻所检察室及看守所管教民警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和复杂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摒弃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三是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严防“输入型”疫情的发生。县看守所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从“疫情风险区”来的犯罪嫌疑人入所前的“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工作。面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县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形势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出入所检查管理、食品安全卫生、疾病医疗防治、监室环境消杀等方面,务必做细做实,确保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与沟通联系。驻所检察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县看守所的有关规定,强化和县看守所管教民警之间的协作配合与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等各种非接触方式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妥善处理好驻所检察和疫情防控的关系,共同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