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甘谷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提起公诉的颉某某合同诈骗、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的庭审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监督评议。同时,由副检察长张斌轩带队的跟庭评议组,对庭审支持公诉情况进行了考核评议。这是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强化检察机关跟庭评议的内部监督,推动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公诉案件质效的一次创新举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存疑的部分从容应对释法说理,并合理安排和调整了举证顺序,突出被告人存疑的证据进行有力举证,因事实清楚、举证确实充分最终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人民监督员对整个庭审全过程和检察官支持公诉的质效实施了全方位监督。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与跟庭评议组对公诉情况进行了评议,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的业务能力、庭审表现表示肯定,并从文书、举证、辩论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甘谷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于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创新参与监督方式方法,让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该案实行“双监督双评议”是又一集中体现。今后,甘谷县院将进一步加强内外监督力度,借助外力助推公正司法、提升质效,促进办案“三个效果”更充分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