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检察机关法律援助保障职责,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益。3月1日上午,甘谷县检察院、县司法局举行“甘谷县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

甘谷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斌轩,甘谷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耀荣共同为“甘谷县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显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斌轩,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耀荣,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部分干警,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干部、律师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显明主持。

揭牌仪式后,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耀荣宣读了甘谷县司法局关于同意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批复文件。最后,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显明作了讲话。讲话指出:
一要充分认识设立工作站的重要意义。工作站的设立,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表现,是全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探索,必将为统筹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有机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二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法律援助总体要求和职责定位,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工作台账、值班值守制度,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供支持,切实将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有机融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切实加强工作保障。县法律援助中心要指派值班律师定期值班值守。县检察院配合县司法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行。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是甘谷县院能动履职、主动作为的体现,是构建多方合作、资源共享的成果。工作站为值班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场地与设施保障,实现了法律援助与检察办案的高效对接,开启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服务的新起点,为提升县检察院司法办案公信力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今后,县检察院将不断加强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交流协作,完善法律援助与检察办案的工作衔接机制,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