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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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四个从快”努力提升不诉案件司法效能

时间:2023-03-29 10:33:05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王蕾 点击数:

连日来,甘谷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对拟不起诉案件加强受理、审查、听证、宣告训诫工作,共对20多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作出不起诉决定,促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着力在“求极致”上下功夫,在“提质效”上做文章。

从快受理,在分流上下功夫。针对基层院轻刑案件占比80%的实际,甘谷县检察院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确定将已经侦查终结的轻刑案件尽快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管理中心集中受理、迅速初审,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案并分配给专门的办案团队,实现了案件快速流转,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从快审查,在质效上下功夫。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通过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召开联席会议,集中开展认罪认罚具结书签定,高效快速形成拟处理意见。检察长集中听取承办检察官、检察官联席会议意见,全面审查后作出处理决定。20件轻刑案件平均审查期限10天,其中最短办案期限为5天。最大限度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从快听证,在公开上下功夫。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根据涉案罪名、具体案情进行分类整理,繁简分流。采取个案审查,集中评议的方式,对轻刑案件进行集中听证,不仅大大减少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的次数,还通过同类案件相互比较,确保案件处理的平衡一致,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办案效率,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探索新路子。

从快训诫,在警示上下功夫。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举行集中宣告会,邀请被害人、值班律师、村委、居委会人员、人大代表等社会人士参加。通过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不起诉理由的释法说理,让被不起诉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检察长对被不起诉人集中训诫,让被不起诉人明确不起诉不代表没犯罪,敦促被不起诉人汲取教训、真心悔过,不断提高守法意识,防止重蹈覆辙。同时对需要行政处罚的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通过训诫书、行政处罚等非刑罚处罚措施的运用,实现惩治犯罪与公开教育相结合,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