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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成立

时间:2023-04-04 15:55:42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史欣鑫 点击数:

“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成立

              --公益诉讼+水行政执法 共建水治理桥梁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近日,甘谷县检察院、甘谷县水务局在县水务局举行“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揭牌仪式,县检察院检察长邵新建、县水务局局长王继福共同揭牌,并在水务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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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县检察院和县水务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深刻认识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重点领域,强化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落实主体责任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目标一致,必须深化共识、凝聚合力、增强动力,共同抓好水环境治理主动将对涉水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放在甘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总任务中谋划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水利高质量发展二要做好协作机制。以推进机制的全面实施作为协同推进涉水公益保护制度化、常态化的新起点,合力开展河湖治理保护,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横向纵向协作水平。运用各自职能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强化水利法治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提高履责效能。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协同治理,坚持司法不越位、监督不缺位、职责不混同,推动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体系,合力打造新时代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新关系四要聚焦重点共同协作。遵循检察监督工作规律和行政执法规律,严格程序,提高效率,不断提升协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在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方面着重发力,聚焦水利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注重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功效,强化线索移送、协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扩大宣传范围广泛宣传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办理成效,不断巩固协作成果,扩大协作影响,有效发挥典型案例办理一件、影响一片、规范一类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的成立,是推动新阶段黄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的重要举措。甘谷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探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模式,积极落实与县水务局会商研判、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等机制,实现检察监督在水治理各个阶段全覆盖;运用好“两法衔接”平台,加强水利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同时,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依托,携同水务部门构建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长效机制,为推动水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人:史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