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全院干警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5月25日,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铸忠诚警魂”活动“明规守纪”教育。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显明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

会议集中解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的第十七专题《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和《天水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若干举措》等重要文件及规章制度,安排部署了“铸忠诚警魂”活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检察队伍实际,就做好“明规守纪”教育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以上率下落实。班子成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层层带动,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
二要强化学习抓落实。要结合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养成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让“明纪律、守规矩”成为全院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要紧扣工作抓落实。切实把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上,做到强化法律监督办实事、推动检察发展出实招、维护公平正义求实效,不空喊口号,不作表面文章,不耍花拳绣腿,不搞阳奉阴违,不搞“材料政绩”。对待工作决不允许拖拖拉拉、上推下卸、敷衍塞责。
四要严格督查抓落实。各部门要把坚决执行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规章制度作为改进检察机关党风和工作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持续加强检务督查,把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正风肃纪贯穿“明规守纪”专题教育始终,推动“铸忠诚警魂”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