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甘谷县检察院检察长邵新建受县法院邀请列席审判委员会,对讨论的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和一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合同诈骗案件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因该两案均经县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后依法起诉。为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判决,县检察院收到县法院邀请后,检察长认真开展会前准备,就案件可能存在的争议问题归纳梳理,提出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审委会上,检察长邵新建充分发表检察机关主张,就争议焦点问题以及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法律运用、量刑等问题发表意见。审委会讨论决定对检察机关意见全部采纳。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强化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今后工作中,甘谷县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加强审委会法律监督,通过检察长或委托副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会议,充分发表检察机关意见,促进检法两家统一法律政策尺度、保证正确运用法律,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