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大会,专题学习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强调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和有效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新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就贯彻落实《规定》提出四个方面明确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掌握。全体干警要深刻理解《规定》对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掌握《规定》对于案件检查、评查的标准、责任划分、奖罚措施等细化要求,主动对标对表,通过检查评查促进提升规范办案水平。二要扎实做好检查评查。建立健全“每案必检”机制,实现对案件全流程有效监督。对已办案件进行全覆盖检查,将案件质量检查作为归档必经程序。案件评查要采用办案部门交叉评查、重点评查方式,着重核查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核心环节,准确把握认定标准,检验办案质效。三要更加注重高质效办案。在确保办案质效的基础上,积极提炼优质案件,加强典型案件培育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影响力,以高质量办案成果展现检察担当。四要强化检查评查结果运用。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对检查评查出优秀案件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激励先进;针对检查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改;对检查评查出的瑕疵、不合格案件,启动惩戒追责倒查程序,涉及违法履职问题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