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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甘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22 15:17: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2022年度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八)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九)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十四)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五)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五个内设机构。截止2021年底,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6人,工勤编制7人。现实有人员6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2人,机关工勤5人,聘用制书记员14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34.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3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院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急性非刚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6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0.68万元,占96.38%;其他收入53.00万元,占3.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68万元,占79.53%;项目支出312.39万元,占20.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81.3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0.41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院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急性非刚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7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长。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9.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48万元,支出决算为6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社保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65万元,支出决算为4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社保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69万元,支出决算为9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0.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2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社保经费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了法律宣传,劳务费和印刷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了法律宣传,劳务费和印刷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68.0%,主要原因是我院增加了网络视频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2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5万元,下降51.05%,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为本年度未采购执法执勤用车,另一方面因疫情原因,办案用车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7.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6万元,决算数等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4万元,下降52.41%,主要原因本年度未采购执法执勤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采购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7.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办案用车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70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74.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视察调研活动略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2年度完成培训、法治宣传栏展板制作及系统运维等工作,有效保障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2年度我院紧紧围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业务开展工作,全年办理刑事案件198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抗诉案件0件,监督立案3件,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物业服务员保障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了检察服务形象。

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甘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5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0

5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年度财政资金投入,高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项目主要产出目标包括以下方面:1、服务大局,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依法打击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3、强化内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运行机制。

我院2022年度完成培训、法治宣传栏展板制作及系统运维等工作,有效保障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运维人数

=3

3

5

5


参加培训人次(人次)

>=51

76

5

4.74

年度指标设置过低,下一步我们将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

法治宣传栏展板制作数量(个)

>=10

12

5

5


质量指标

系统运维稳定率

=100%

=100%

5

5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可控

5

5


培训合格率(%)

>=95%

99%

5

5


普及活动主题知晓度(%)

>=90%

95%

4

4


时效指标

系统维护及时性

=100%

=100%

4

4


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响应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4


车辆定期检修及时率

及时

及时

4

4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100%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管理能力提升情况

>=95%

98%

4

4


项目实施无污染

无污染

无污染

5

5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95%

99%

6

6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治理案件结案满意度

>=95%

100%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机关运行保障机制

>=95%

99%

5

5


网站信息共享率(%)

>=95%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检察监督质量满意度

>=95%

98%

5

5


群众满意度(%)

>=95%

98%

5

5


总分

100

99.74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甘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0

180

171.68

10

95.38%

9.5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80

18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认真落实年度项目计划,按制度和计划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科学性。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崇尚节俭、厉行节约。整合资源,细化管理。

我院2022年度紧紧围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业务开展工作,全年办理刑事案件198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抗诉案件0件,监督立案3件,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物业服务员保障率100%,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检察服务形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办理刑事案件数

>=200件

198

3

2.97

年度指标设置过高,下一步我们将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

公益诉讼案件数

>=4件

2件

3

1.5

年度指标设置过高,下一步我们将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

抗诉案件

=1件

0

3

3


监督立案数

>=2件

3

3

3


物业管理面积

>=2000

2897.76

3

2.87

年度指标设置过低,下一步我们将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

质量指标

量刑建议采纳率

>=95%

100%

3

3


批铺后不起诉率

<=5%

0

3

3


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

>=85%

89.15%

3

3


捕后判轻刑率

<4%

2.31%

3

3


合格案件

>=95%

100%

3

3


物业服务员保障率

>=90%

100%

3

3


时效指标

案件流转及时性

及时高效

及时高效

3

3


案件是否按期办结

3

3


成本指标

办案业务成本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2

2


办案技术水平

提升

提升

3

3


办案条件改善有效性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3

3


办案经费控制率

<=60%

<=60%

3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检察服务形象

提升

提升

4

4


社会效益指标

检察公开透明度

>=90%

100%

4

4


涉黑涉恶案件结案率

=100%

1

4

4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4

4


检察建议采纳率

>=85%

90%

3

3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建议采纳率

>=80%

100%

2

1.6

年度指标设置过低,下一步我们将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综合治理

化解社会矛盾

化解社会矛盾

3

3


办案人员到位率

>=85%

>=85%

3

3


配备设备到位率

>=80%

>=80%

3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释法说理群众满意度

>=80%

99%

2

2


服务营商环境工作

良好

良好

2

2


对控告申诉工作满意度

=90%

95%

2

2


侦查监督工作满意度

>=80%

98%

2

2


监所检查工作满意度

>=80%

99%

2

2


总分

100

97.48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我院2022年度系统运维人数3人,参加培训76人,法治宣传栏展板制作12个。

②质量指标:我院2022年度系统运维稳定率=100%,项目质量可控,培训合格率99%,普及活动主题知晓度95%。

③时效指标:我院2022年度系统维护、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响应及车辆定期检修及时。

④成本指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资金为5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50万元,成本控制率=100%。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我院部门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且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无污染。

②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促进我县社会稳定发展。

③生态效益指标:我院环境治理案件结案满意度100%。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实施后,我院机关运行得到保障,且网站信息共享率100%。

(3)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后,群众对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满意,其满意度为98%,检察监督质量满意度98%。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2022年度开展参加培训人次年度指标值>=51人,实际完成值76人,年度指标值设置过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院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全面达成资金执行预期,同时提高业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组织业务人员不定期学习相关知识。

中央政府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71.68万元,完成预算的95.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全年办理刑事案件198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抗诉案件0件,监督立案3件,物业管理面积2897.76平方米。

②质量指标: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批捕后不起诉率0%,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9.15%,捕后判轻刑率2.31%,合格案件100%,物业服务员保障率100%。

③时效指标:我院2022年度各类案件流转及时,且按期办结。

④成本指标:办案业务成本按标准执行,办案技术水平提升,办案条件改善有效,办案经费控制率<=60%。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我院检察服务形象得到提升。

②社会效益指标:我院2022年度各项检察公开透明,涉黑涉恶案件结案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检察建议采纳率>=85%,效果显著。

③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实施后,社会综合治理得到提升,化解了社会矛盾,且办案人员和配备设备到位。

(3)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后,有效改善了服务营商环境,释法说理群众满意度99%,对控告申诉工作满意度95%,侦查监督工作满意度98%,监所检查工作满意度98%。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年度指标值设置过高、过低的问题,如物业管理面积年度指标值为>=2000平方米,实际完成值2897.76平方米;公益诉讼案件数年度指标值为>=4件,实际完成值2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组织学习绩效管理知识,如预算绩效管理的演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实务操作等,从而了解预算绩效的演变历程、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绩效管理意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委托甘肃锦盛万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随决算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022年度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甘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决算公开表

          2、甘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22年度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